据《商标法》第三十二条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那么商标驳回复审要经过哪些流程呢?
据了解,商标在驳回复审的过程中要经过以下流程。
商标驳回复审流程:收到驳回通知书→准备商标驳回复审材料→提交商标驳回复审申请(缴纳商标驳回复审官费)→驳回复审后续。
不难看出,在商标驳回复审中,用户准备好相关材料后流程并不复杂。在复审的过程中,用户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委托书;
营业执照复印件;
被驳回的商标注册申请书;
注意:申请驳回商标复审,必须将商标驳回通知书原件和驳回商标复审申请书二份寄送商标评审委员会。
驳文/异议裁定书(带商标局的信封)、证据材料。
值得注意的是,商标驳回复审流程虽简单,但为了谨慎起见,在办理的过程中,建议用户可以先咨询相关的知识产权公司后再办理,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