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上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召开商标行政案件繁简分流工作情况通报会,通报了该院针对商标行政纠纷探索构建繁简分流机制的工作情况和具体举措,并发布诉前化解典型案例。
据介绍,自1982年《商标法》颁布至今,我国有效商标注册数量已超过4000万。8年来,该院受理商标行政案件的数量已从2015年的5500余件迅速猛涨至2021年的1.8万余件,占该院收案总量的60%以上,年均增长率高达25%左右。其中,商标申请驳回复审行政案件2021年收案已达10773件,2015年至今年均增幅高达29.4%。
由于原有的商标速审机制尚未能对简单案件进行精准识别,无法真正实现“快慢分道”,使得部分简单案件在与繁案“同道”审理的过程中未能实现快速解纷。自2021年8月起,该院积极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进行政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的意见》,以精准回应司法需求、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满意度为着力点,积极创新举措,探索建立商标行政案件繁简分流机制。
机制运行一年多来,简易程序适用率达商标驳回复审案件的21.23%,适用简易程序案件审理的案件平均审理时长大大缩短至37天;近200件案件于诉前化解,更预计2023年全年可能将有660件案件于诉前化解、660件至1100件案件于诉中化解。当事人即时、便捷、低成本、高效益处理行政纠纷的需求不断得到满足,机制创新实现“简程序不减权利,提速度不降质效”,切实将当事人诉权保障落到实处。
据悉,该院推出四大具体举措全面落实商标行政案件繁简分流,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
一是审判事务性工作诉前集约处理。设置专门的繁简分流法官团队、繁简分流员,通过简易程序告知、案件信息采集等将争议焦点于庭前固化,明确当事人的程序选择,为繁简分流、诉前化解以及后续的案件审理、裁判文书撰写夯实基础。目前,商标行政案件已基本可实现审判事务性工作前置到诉前阶段完成,当事人就案件情况填写案件要素表并反馈至该院的案件比例已近80%。
二是细化繁简分流标准。结合当事人的程序选择和诉求、案件类型、法律关系复杂程度、证据规格和体量等多重因素,综合判断、识别,通过积极完善案件识别和分配流程,力争实现定分止争既“精准”又“快速”,确保不同繁简程度的案件通过最适宜的诉讼程序获得公正、顺畅的审理,不仅实现“简案快审”,保障了当事人获得快捷审理、即时判决的权利,也使司法机关能够将更多资源分配至新类型、疑难复杂的“繁案”审理中,真正实现“繁案精审”,亦促使了当事人的诉权以更快、更好地方式实现。
三是充分运用多元解纷手段。一方面,针对被诉裁决作出后出现情势变更因素、可能导致被诉裁决被撤销的案件,构建“撤回重评”程序,精细化设计“一函四书”,设置案件筛选、意见征求、纠纷化解“三步走”工作流程,促使此类案件于诉前实质性化解。另一方面,扩大专业性、行业性调解队伍,邀请中华商标协会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等调解组织,就部分和解可能性较高的案件尝试委派特邀调解员引导各方当事人和解。通过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引入专业调解助力“双管齐下”实现“以最小的司法成本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
四是积极应用信息化辅助手段。创新送达举措,引导电子送达、完善商标行政案件评审中地址确认在诉讼阶段的承诺应用、实现庭前诉讼文件向被告的集中电子送达,探索裁判文书自动生成,推进商标行政案件全流程电子化,当前商标驳回案件电子送达率已迅速提升至90%,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得到了有效节约。
此次发布会还重点发布了商标行政案件繁简分流试点工作开展以来,五类具有典型意义的诉前化解案例,其中包括该院首批通过委派特邀调解员引导各方当事人和解,促使纠纷诉前化解的商标行政案件,为此类案件的诉源治理提供了示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