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异议?
商标异议是《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的对初步审定商标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法律程序,其目的在于监督商标局公正、公开地进行商标确权。任何人对初步审定的商标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3个月异议期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哪些人可以提出异议申请呢?
根据《商标法》规定,异议申请人可以是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或者任何人。
商标异议理由也多种多样,常见的有与他人在先商标构成近似的、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的、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误导公众的、不以使用为目的恶意注册的等等。
被异议了怎么办?
商标局在受理商标异议申请后,会将异议人的“商标异议申请书”及异议理由和证据材料等的副本送交被异议人或被异议人的代理机构,限定被异议人在收到之日起30日内答辩,被异议人在限定期限内未作出书面答辩的,视为放弃答辩权利。
不过,商标异议并非都能成功。同样的,当商标被异议,也不是“一锤定生死”。所以这次答辩非常重要,甚至决定了你的商标是否能够成功注册!因此,申请人收到商标局通知后,不要太过慌张,先分析异议理由,然后有针对性地、及时进行异议答辩。
异议答辩的重点是什么呢?
一、及时按期答辩首先,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按期答辩、按期答辩、按期答辩!重要的事情说三遍。如果未在商标局规定的期限内做出答辩,就会被视为弃权,到那个时候就只能听天由命了,你连争取一次的机会都没有了。所以,无论如何,一定要尽快处理,在收到答辩通知之日起,按照商标局限定期限进行答辩。在这里也提醒大家一点,如果在此期间更换了地址,记得提交商标变更申请,与商标局或商标代理机构保持联系,以免错过了商标局下发的通知。
二、抓住重点将有理有利的方面论述得全面、详细。辩驳商标不近似时,从商标的音、形、义等方面进行叙述;辩驳商品不类似,从商品的本身来说明有区别,尤其是对消费者的购买使用是否影响。
三、突出优势被异议人的商标如果有一定的独创性,或者本身有在先权利等要作为重要内容陈述,这些都是被异议人有力的理由与论据。但是被异议人要注意的是,主张商标申请和注册方面的在先权利时,权利人是否已在我国主张保护自己的权利比较关键,因为我国《商标法》规定的是申请在先和注册原则,在我国已申请或注册的商标就比在其他国家或地区注册的商标更有说服力。
四、针对性强被异议人答辩内容不能与商标异议的内容脱节或与异议的内容完全无关,就是我们常说的答非所问。答辩就要对异议人的理由逐条进行反驳,顾左右而言他的答辩,起不到反驳异议人异议的作用。有理还必须有据,被异议人要表明所答辩的内容的真实性,也必须提供证据,证明其答辩是有根有据,不是凭空捏造。
对商标异议和答辩的叙述还要注意内容紧凑,逻辑关系明确,重点突出,简明扼要。不能以为文章越长越有理,材料越厚越有说服力。只要把观点说清楚,就能起到应有的作用。。商标局会根据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的事实和理由,在调查核实之后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2个月内做出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