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是一个信息化的时代,很多地方都展开了电子办理来取代人工办理带来的低效率工作模式,包括我们的专利申请也是可以采用电子模式办理,那么我们在申请专利电子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事项呢?
根据专利审查指南的规定,我国专利电子申请适用的范围包括仅包括以下三种:
1、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
2、进入国家阶段的国际申请;
3、复审和无效宣告请求。
因此,向国知局提出的专利国际申请的以及需要通过保密审查的保密专利申请是不能通过电子申请途径申请专利,但是,有一点要特别注意,申请人提出的电子申请被受理的,并不代表申请人向专利局提交的所有文件都是以电子文件形式提交。
对《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审查指南中规定的必须以原件形式提交的文件,如费用减缓证明、专利代理委托书、著录项目变更证明和复审及无效程序中的证据,应当在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审查指南中规定的期限内提交纸质原件。
其中,申请专利时提交费用减缓证明的,申请人还应当同时提交费用减缓证明纸质原件的扫描文件。
所以,我们要知道,并不是所有的文件都只提交电子文件就可以了,有一些特殊的文件还是必须要提交纸质文件才可以,我们在提交了电子申请文件之后,要随时关注自己的动态,如果收到提示要交纸质文件,已经要及时提交,以免错过提交时限,导致自己的专利申请被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