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优酷因为会员用户投屏到电视还要额外花钱的事情,受到了不小的讨论。
很多网友都称遇到了类似情况,通过手机投屏到电视,还需要额外花钱升级为酷喵会员才能实现。
对此,网友也是吵翻了天,直呼优酷是吃相难看,会员还要二次收费等等。
据红星新闻从监管部门得到的回应,只要会员协议中不包括投屏,那么就不会构成侵权。
而此前,网友已经发现,优酷在协议中已经指出,VIP会员权益不包含投屏,目前支持在手机、平板、电脑端观看,不包含电视端。
那么投屏是手机端还是电视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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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律师认为,视频平台提供的是视听服务,受限于文件大小、网络传输速度、播放硬件质量等因素,不同的播出终端会有不同的视听效果,所以应该以最终播出端来确定使用类别更为合适。
也就是说,虽然投屏是手机APP的功能,但最终的播出介质是电视,应该被视为在电视端使用。
你觉得优酷的做法合理吗?
商标(trade mark) 是一个专门的法律术语。品牌或品牌的一部分在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注册后,称为“商标”。商标受法律的保护,注册者有专用权。国际市场上著名的商标,往往在许多国家注册。中国有“注册商标”与“未注册商标”之区别。注册商标是在政府有关部门注册后受法律保护的商标,未注册商标则不受商标法律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