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 消息:据上海普陀法院公众号消息,董先生于2021年6月花1.2万元向某工作室订购了一套迪迦奥特曼的全身皮衣。收到货后,他对产品的真伪产生怀疑,于是向奥特曼著作权权利人公司(圆谷制作株式会社)进行核实。该公司发现被侵权后向警方报案。
近日,上海普陀法院审理了该案。
法院查明,自2018年起,朱某、陈某招募员工张某、赵某(均另案处理)生产、复制权利人享有著作权的奥特曼形象皮套、头盔等,并通过网络店铺“某道具定制工作室”等渠道对外销售。其中,朱某负责店铺经营管理,陈某负责协助跟进生产进度、宣传推广等。2021年10月24日,公安机关在朱某处扣押涉案奥特曼形象的皮套、头盔若干。经司法审计,朱某、陈某二人非法经营数额达人民币100余万元。
法院表示,朱某、陈某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美术作品,其行为均已构成侵犯著作权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朱某系主犯,应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被告人陈某系从犯,依法应当减轻处罚。经综合考量犯罪金额、社会危害程度等,判处朱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一万元,陈某有期徒刑八个月二十天(经折抵后),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其他涉案人员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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