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人作品,因为作者和著作权人是同一个人,权利来源比较单纯,所以不需要提交权属证明。
2、合作创作,合作创作需要提交合作创作的合同或者是合作创作声明。合作创作声明的模板是这样的(详见合作作品创作声明模板):甲和乙共同创作完成了某作品,作品的著作权归甲和乙共同所有。特此声明,需要有双方的签字和落款日期。
3、法人创作,法人创作需要提交法人创作声明,它的模板是这样的(详见法人作品创作声明模板):A作品是某单位组织员工创作完成,代表法人意志,单位对此作品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该作品的著作权归单位所有。需要有单位盖章,写上落款日期。
4、职务作品,职务作品需要作者提供职务创作声明,声明是这样的(详见职务作品创作声明模板):甲是某单位员工,受某单位职务委派,在工作期间,利用单位资源创作完成了某作品,作品的著作权归单位所有。这个需要有作者签字和落款日期。
5、委托作品,委托作品需要提供委托创作协议或者是委托作品创作声明,委托创作声明的模板是这样的(委托作品创作声明模板):甲委托乙创作完成了某作品,属于委托作品,著作权归甲所有。需要有作者的签字和落款日期。
一、版权申请需要哪些材料
身份证明和作品权利归属的证明。专有权所有人应出示其享有专有权的合同。具体来说包括以下内容作品登记表(一式两份)
1、作品登记申请书。
2、版权代理委托书。
3、权利保证书。
4、作品创作说明书。
法人作品:
1、营业执照复印件(A4)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A4)非法人单位:身份证复印件(A4)
登记作品复印件、权利归属证明(或协议书)。
美术作品登记应提交155*115(mm)作品复印件一式二份。
计算机软件登记材料: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专有许可合同登记申请表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变更或补充登记申请表
填写《作品登记表》及《权利保证书》
二、哪些情况版权不予登记
中国国际版权交易中心应当自受理日起60日内审查完成所受理的申请,申请符合《条例》和本办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相应的登记证书,并予以公告。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登记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1、表格内容填写不完整、不规范,且未在指定期限内补正的。
2、提交的鉴别材料不是《条例》规定的软件程序和文档的。
3、申请文件中出现的软件名称、权利人署名不一致,且未提交证明文件的。
4、申请登记的软件存在权属争议的。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要求申请人补正其他登记材料的,申请人应当在30日内补正,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撤回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