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 消息:近日,深圳市时代映像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深圳市果酱时代科技有限公司与北京达佳互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相关不正当竞争纠纷二审文书公开。
判决书显示,一审中,快手公司起诉时代映像公司开发运营的快手直播App(后命名块手直播)侵害了原告快手商标专用权。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时代映像公司、果酱时代公司未经许可将被控侵权标识作为涉案App的名称且在涉案App的账单支付页面使用“快手直播”字样,足以造成相关公众混淆。
时代映像公司在接到侵权通知后,将快手直播App的名称改为“块手直播”,主观恶意明显。遂裁定其侵权,并判处时代映像公司向快手公司赔偿经济损失120万元,果酱时代公司对其中的20万元承担连带责任。
二被告认为一审错误认定涉案APP的下载增加量、对赔偿金额酌定过高,提起上诉。二审法院认定,一审裁定的二被告不正当竞争及赔偿金额并无不当,因此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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