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消息,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确定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示范城市的通知》,我市成为首批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
据了解,经地方申报推荐、材料审查、专家评审等程序,确定全国72个城市(城区)为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试点示范时限自2022年7月至2025年6月。
近年来,太原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强市战略,加快推进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城市建设,知识产权数量快速增长,质量不断提高,各项指标领跑全省。上半年,太原市专利授权量7732件,同比增长7.5%,占全省的45.6%;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14953件,比2021年底增长11.2%,占全省的70%,每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7.4件;商标注册量9827件,占全省的28.8%。拥有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1家、优势企业13家,国家知识产权试点高校1所,国家高校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2个,国家级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2所;省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7家,营造了良好的知识产权工作氛围。
商标是用来区别一个经营者的品牌或服务和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或服务的标记。我国商标法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如果是驰名商标,将会获得跨类别的商标专用权法律保护。